第十二章

林清回头,兰草过来扯住她的衣摆。

“大姐,兔子,兔子还活着。”

“居然没死?”

林清擦擦手,跟着她走过去。

兔子的眼睛还睁着,除了有点虚弱,没有要死的样子。

林清盯着它瞅了会,突然发现这只兔子不仅比别的兔子大,连毛也特别的长。

我去,这不是安哥拉兔吗?

这玩意儿一般不都是海外进贡的贡品吗?怎么山里居然有?

她忙伸手摸了摸兔子的腹部,又摸了摸下巴,有一块垂皮,这不仅是只母兔,还是只生产过的母兔。

林清揪着它的兔毛,突然有了个念头。

山上的草药拔一茬少一茬,但是做纺织可就是长久的生意了。

用兔毛跟少量绵羊毛混合在一起,可以织布,又舒适又暖和。

幸好之前他帮着爷爷收药,去过一个山村,有人家会这种工艺,她那时候正是好奇的年纪,缠着那家的阿婆问了很久。

等日后把纺织机做出来,再养几只绵羊,完全可以成为一条工业流水线。

越想越觉得这个方法可行。

这只母兔简直就是天降大财啊,不行,她得赶紧把母兔的那一窝兔子也给搬回来。

必须让它们一家团聚!

兰草不明所以的看着林清,见她盯着兔子眼冒精光,不由得咽了咽口水。

“姐姐……你是想吃兔子肉吗?”

林清把兔子抱起来亲了一口,“吃什么吃,养着,这可是来钱的好宝贝!”

兰草眼睛一亮,“真的吗?太好了!”

林清把兔子后腿的木刺拔出来,兔子疼的猛地蹬了下腿,林清揪住它的耳朵,将金疮药洒在伤口上。

又找了根干净的布条,缠住伤口。

随后用干稻草给它搭了个简易的兔子窝。

又给它倒了一碗清水。

“阿清,你是要养兔子?”

刘婶坐在一边编竹篓。

“这兔子村子里之前也有人养过,但是养不好,通常养五只就死四只,慢慢就没什么人养了。”

“你是想养着吃肉?”

“不是,我是要养起来,用它的毛纺织。”

刘婶手上动作一停,震惊道:“你会养兔子跟纺织?”

“会一些,不过我不会纺织,只会做纺织机,纺织到时候交给会的人就行。”

林清背起竹篓跟砍刀,“婶子,我再进山一趟,将它生的那窝兔子一块带回来,晚饭你让成子做就成。”

“你可小心些,天色暗了就早些回来。”

“知道了,你们看好家。”

林清紧赶慢赶的进了山,找到了之前抓到兔子的地方,找了半晌,才在一个土洞里掏出了兔子窝。

数了数,足足有六只。

公兔子两只,母兔子四只。

“还挺能生。”

林清用干草垫在竹筐里,将兔子放了进去,怕别人看到起疑,又摘了几片叶子。

可是近亲繁殖很难存活,林清皱了皱眉,既然有母兔,肯定还有公兔。

兔子爹也得跟着回去。

林清在附近找了半晌,还真让她找到十几个兔子洞。

安哥拉兔领地意识强,这里八成是它们的领地了。

林清没客气,将兔子洞掏了个底朝天,又抓到了几只公兔和母兔做种兔,剩下的她没拿,实在也拿不下,改日再说吧。